教务处

教务处处室职能:

  1.贯彻“以教育教学为中心”的宗旨,坚持“精教 苦学 严管 守纪”的指导原则,正确处理教育教学与其他工作的关系,组织安排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。

  2.负责制定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。

  3.制定和健全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并检查实施,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
  4.负责组织对各系的教学评估,检查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,对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究,并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和措施。

  5.负责组织各系制定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文件,并负责审定和组织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。

  6.协同各系做好兼职教师的审定、聘任及其管理工作,逐步建立一支稳定的专、兼职高水平教师队伍

  7.负责建立、健全学院教学档案(教师及其教学档案、学生学习及学籍档案等)。

  8.负责编制校历,审查、汇总各系课表,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,教室的安排与调度。

  9.负责各系(部)学历教学班教材的预定、采购、发放及其管理。

  10.与后勤处和电教中心协调配合,明确职责范围,科学地利用和管理教学设施和设备。

  11.会同学生处做好班主任的管理工作。

  12.负责各项专业技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。

  13.会同学生处、团委和各系做好学风建设工作。

  14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